1.1 集合
定义1.2 相等: 如果集合 A ⊆ B 且 B ⊆ A,即 a ∈ A 当且仅当 a ∈ B,称 A 与 B 相等,并记
为 A = B。
定义1.3 真子集: 如果 A ⊆ B 且 A 6= B,我们称 A 为 B 的真子集 (proper subset),记为 A ⊂ B
或者 A ⊊ B。
定义1.4 空集: 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称为空集 (empty set),记为 ∅。空集 ∅ 被认为是任何集合
的子集,且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。注意到,空集是唯一被定义的集合。后来的发展证实了引
入空集在整化集合的论证上颇具效用。
常用的集合符号有:N 自然数集,Z 整数集,Z
∗
非零整数集;Q 有理数集,Q
∗
非零有理数集。
定义1.5 有限集、无限集: 如果集合 A 的元素个数有限,称 A 为有限集 (nite set),其元素个
数称为集合的阶 (cardinality 或 order of nite set),记为 |A|。元素个数无限的集合,即无限集
(innite set),它的阶定义为 ∞。
定义1.6 族、系: 元素本身为集合的集合称为族或系。有一个很重要的族是一个已知集 S 的所
有子集的集合,它称为 S 的幂集合,记为 P (S)。
我们已熟知,互异的实数 a, b 存在大小关系,即 a < b 或 b < a。若 a < b,我们也可以说,对
于数对 (a, b) 而言,关系 < 成立。从另一种观点来看,这个关系可以用所有满足该关系的序数
对的集合来表示。这个想法引导我们有了如下定义:
定义1.7 关系(二元关系): 集合 S 中的二元关系 R 是指 S 中元素所成序对的某种集合。若
(a, b) ∈ R,我们也说 (a, b) 满足关系 R,有时我们也写为 aRb。
上面的定义中,序对一词是按直观的意义引用,意指两物 a 与 b 的聚合,但 a 是为此聚合中的
第一元素,b 为第二个。
定义1.8 定义域与值域: 设 R 是 S 中的一个二元关系,由 (x, y) ∈ R 所确定的所有 x 组成的集
合称为 R 的定义域或前域,记为 dom R(the domain of R),dom R = {x|∃y ∈ S, (x, y) ∈ R}。相
似的,对于 x ∈ S,使得 (x, y) ∈ R 的所有 y 组成的集合称为 R 的值域或后域,记为 ran R(the
range of R),ran R = {y|∃x ∈ S, (x, y) ∈ R}。R 的定义域和值域的并集称为 R 的变域或全域,
记为 FLD(R)(the eld of R),FLD(R) = dom R
S
ran R。显然,FLD(R) ⊆ S。
不同的关系可以有不同的性质,下面列出了比较重要的一些性质,其中 R 表示 S 中的关系。
• R 具有反身性:对所有 x ∈ S,xRx 成立。
• R 具有对称性:若 xRy 则 yRx 成立。
• R 具有非对称性:S 中没有元素 x, y 可使 xRy 和 yRx 同时成立。
• R 具有反对称性:若 S 中的元素 x, y 同时满足 xRy 和 yRx,则 x = y。
• R 具有传递性:若 xRy 且 yRz,则 xRz。
• R 具有连通性:若 x 6= y,则 xRy 或 yRx。
• R 具有左唯一性:若 xRz 且 yRz,则 x = y。
• R 具有右唯一性:若 xRy 且 xRz,则 y = z。
• R 具有双唯一性:。R 同时具有左唯一性和右唯一性。
一个很常见的关系是等价,等价关系不但在数学的每个角落里都可以找到,甚至在所有科学里均
可见其踪迹。
定义1.9 等价关系 (equivalent): 等价描述同类物件之间的关系,若集合 S 中的关系具有以下
三个性质,且其前域为 S,则称此关系为等价关系。
1. 反身性:x 等价于 x;
2. 对称性:若 x 等价于 y,则 y 等价于 x;
3. 传递性:若 x 等价于 y 且 y 等价于 z,则 x 等价于 z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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